为做好 2018 届毕业生的毕业资格与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建立审查工作机制
各学院应成立 2018 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与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小组,院长、书记任组长,教学副院长和副书记任副组长,教学秘书、团总支书记、学生辅导员等任成员,全面负责本院 2018 届毕业生毕业资格与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毕业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
(一)做好学籍表审核工作
根据 2018 届本、专科毕业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依照本科、专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各教学单位应完成 2018届本、专科毕业生成绩登载工作,并审核毕业生学业完成情况。如发现成绩漏登、错登情况,请于 6月 1日前按成绩修改程序办理。
(二)毕业资格审查主要项目与要求
1.专科生:修读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其他教学环节且考核合格。
2.本科生(含专升本):修读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其他教学环节且考核合格,取得的总学分及学分构成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
(三)学位授予资格审核项目与要求
严格执行《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普通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试行)》(校政[2018]43号)中相应规定。
三、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专科生毕业资格审核
第一阶段:5月23日至5月31日
学生处根据学生学籍状态、奖惩情况等,将毕业资格预审核结果下发各学院,各学院通知学生。学生对预审核结果有异议的,需将异议复查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学生所在学院,统一汇总后分别报相关部门查证处理。
第二阶段:6月1日至6月12日
学生处根据预审核结果和异议处理结论等,最终确定2018届专科学生毕业资格并报请学校发文。
(二)本科生毕业资格与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第一阶段:5月23日至6月6日
1.学院审查:本科生所在学院根据教务管理系统中的学业成绩,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毕业资格要求和《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普通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试行)》(校政[2018]43号)规定,对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告知学生。
2.异议复核:学生对学院审核结果有异议的,需将异议复查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学生所在学院,学院报请相关部门查证核实,教务处对负责学业成绩和学分查证核实,学生处对学籍状态、奖惩情况等查证核实。
3.汇总上报:查证核实后,学院召开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确定具有毕业资格和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填写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本科生毕业资格审核表及汇总表(附表1和附表3)和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表(附表2和附表4),分别报学生处、教务处(学位办),纸质版由院长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同时发送电子版。
第二阶段:6月7日至6月12日
学生处汇总各学院报表后进行复核,审定本科毕业生名单后并报请学校发文;
教务处(学位办)汇总后组织召开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定学士学位授予名单并报请学校发文。
四、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与学士学位授予资格材料填写要求
1.《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本科生毕业资格审核表》,以行政班为单位,每班填写一份。表格中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毕业总学分”项:如已修够所需学分填写“是”;如未修够,则填写已获得学分。
(2)“公共选修课”项:如已修够所需学分填写“是”;如未修够,则填写已获得学分。
(3)“专业模块选修课学分”项:如已按要求修够所需学分,填写“是”;如未修够,则填写已获得学分;如所选课程不符合要求,填写“不符”。
(4)“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学分”项:如已修够所需学分填写“是”;如未修够,则填写已获得学分。
(5)“毕业论文(设计)是否通过”项:通过填写“是”,未通过填写“否”。
(6)“毕业实习是否合格”项:合格填写“是”,不合格填写“否”。
(7)“是否具有毕业资格”项:通过填写“是”,未通过填写“否”,同时在不具有毕业资格原因栏填写具体原因。
2.《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本科生学位授予资格审核表》,以行政班为单位,每班填写一份。表格中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是否具有毕业资格”项:具有填写“是”,不具有填写“否”。
(2)“必修课和限选课补考及重修取得的学分”项:其中的限选课指专业模块选修课、限定性选修课。如果必修课和限选课补考及重修取得的学分达到 28 学分及以上(专升本达到 14 学分及以上),填写补考和重修获得的具体学分;未达到的填写“合格”。
(3)“在校期间因考试作弊受到纪律处分”项:没有考试作弊受到纪律处分填“无”,有考试作弊受到纪律处分填写“有”。
(4)“是否结业后经补考取得毕业证书”项:应届毕业生填写“否”,是结业后经补考取得毕业证书填写“是”。
(5)“是否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项:通过填写“是”,未通过填写“否”,同时在不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原因栏填写具体原因。
3.《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本科生毕业资格审核汇总表》和《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汇总表》,填写时按照专业名称和班级名称进行排序。在最后一行“合计”中:分别填写本学院毕业生的专业数量、班级数量、毕业生总人数、资格审查通过总人数、资格审查未通过总人数。
五、其他事项
(一)各院应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学籍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普通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试行)》(校政[2018]43号)及相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做好 2018 届毕业生的宣传解释工作。
(二)资格审核时应将教务系统中毕业班历年成绩汇总表、单个学生学业成绩表、专业培养方案三者相核对,既要审查学分数,还要核对应修课程门数,尤其是要仔细审核学籍曾出现过异动(休学、复学、留级、转专业、违纪)的学生和补考或重修取得学分超限学生。
(三)不明事宜,请与学生处、教务处以下2个科室联系,审核报表亦上交以下2个科室。
学生处学籍科:汪晓伟,电话:65765337,邮箱:770766040@QQ.com
教务处综合科:汤法银,电话:86178227,邮箱:4957649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