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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关于组织参加全省教育系统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2017-06-12 10:16  

教研室: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工会下发的《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豫教工﹝2017﹞11号)精神,和学校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艺术学院全体教师中组织开展教学技能竞赛活动。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艺术学院教学技能竞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

组长:田秀群、王在钦

副组长:鹏、贾艳艳

成员:王亚昕、邢淑霞、田志涌、卜可、戴璐、崔栋、闫杰、闫慧、曲媛媛

二、竞赛内容

包括教师教学基本文件(课程标准、教学设计说明、课件)和课堂教学视频。

、参赛范围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参赛人员须为1966 年6 月30 日以后出生,从事相关学科教学工作3 年以上的一线教师。

四、时间安排与竞赛办法

竞赛分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以教研室为单位选拔推荐,6 月7 日至6 月16 日各教研室结合本部门实际组织开展选拔活动。

第二阶段:院内选拔竞赛,6月22日下午,开展公开选拔,最终由学院推荐两名教师参加学校竞赛。

艺术学院教学技能竞赛评委会人员名单:

田秀群、张鹏、田志涌、卜可、戴璐、崔栋、闫杰、闫慧、曲媛媛、陶丽、王翔子

按照教学技能竞赛评分标准(见附件3),6月27日前向学校推荐参赛教师人选,并按时将有关材料报送至竞赛办公室。

第三阶段:学校竞赛时间:6月27日至7月7日

第四阶段:推荐参加省级竞赛,7月8日之后学校从获奖教师中,推荐12名优秀选手参加全省教育系统教学技能竞赛。

五、奖励办法

本次教学技能竞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获奖个人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获奖材料归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

六、竞赛要求

1.各教研室要结合根据专业实际情况统一部署,开展竞赛选拔推荐活动。

2.坚持广泛参与的原则。要以竞赛为契机,在教师中掀起练技能、强素质、比贡献、创一流的热潮。

3.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优中选优的原则。要从教学理念、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语言、教学效果等方面综合考察教师的教学技能情况,择优推荐参加学校竞赛。

七、报送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参赛选手准备材料

1.《2017年度教学技能竞赛选手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5);

2.所授课程教案电子版(word格式),命名格式:科目-姓名-单位-教案。

3.2015年以来有关获奖成果或荣誉称号的证书扫描件,所有证书连续扫描,命名格式:科目-姓名-单位-证书。

4.自行录制的同教案课堂教学视频,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命名格式:科目-姓名-单位-视频。

)报送要求

1.每个选手的所有材料(登记表、教案、荣誉、视频)放置一个文件夹,命名格式:科目-教学单位-姓名,如“大学文科-艺术学院-闫杰”。

2.以上所有材料通过U盘或移动硬盘(贴上教学单位标签,便于返还)报送,报送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26日。

3.《2017年度教学技能竞赛选手基本情况登记表》电子版发至邮箱:ys@hnuahe.edu.cn;打印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公章,与U盘或移动硬盘一起报送至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

4.凡申报材料缺项或不符合规定者不予接收、不得参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参赛选手做好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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