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要求,为了加强教学工作的过程管理,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提高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使教学常规工作管理走上规范化的轨道,艺术学院定于2月20日—3月3日全面开展期初教学检查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艺术学院成立教学检查工作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等工作。
组长:田秀群王在钦
副组长:张鹏贾艳艳
成员:各教研室主任王亚昕
二、检查时间
2017年2月20日—3月3日
三、检查内容
(一)教学运行准备情况,包括专兼职教师到位情况,学生报到情况,课堂教学准备情况,教学设施调试情况,教材发放情况,授课计划(教学设计书)和教案等的准备情况等。
(二)教学运行情况,包括教师、学生上下课情况,课堂教学秩序情况,教学设施运行情况等。
四、检查工作具体安排
(一)各教研室对本教研室所有任课教师(包括外聘教师)的教学资料进行自查,系教学检查工作小组进行抽查。
(二)2月27日至3月3日(周一至周五)系领导及教学检查工作小组成员深入教学一线检查本部门教学运行情况,主要检查本学期教师授课计划、教案编写质量及课堂教案使用情况,上下课情况和课堂教学秩序情况等。
3.各教研室在2月28日前将《期初教学检查报表》(见附件1)及期初教学检查相关总结材料上报系教学检查工作小组。
4.根据各教研室上报的材料以及系教学检查工作小组检查的具体情况,系里对期初教学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上报学校。